手机浏览更便捷
5月12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发布2021年第1号公告,自2021年6月1日起,我国不再接受未经出口国海关在出口签注栏注明数量并签字盖章的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CITES)附录Ⅱ树木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。此公告一出,再次引起红木业界的关注和热议。
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,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,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!
我要投稿